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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40000016/2026-0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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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机构: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文号: 宁交规发〔2026〕4号
生成日期: 2026-06-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2026年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宁交规发〔2026〕4号
各地级市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厅机关相关处(室):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体系,严格规范行政处罚实施,破解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结合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和我区执法实际,厅组织起草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2026年版)》,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2026年第6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并转辖区各县(区)认真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2026年版)》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7月3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2023年版)》同时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年6月25日
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2026年版)》.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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