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认定标准(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年10月28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认定标准(暂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实施我区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结合我区收费公路建设实际,确定我区收费公路“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认定标准如下。
一、认定标准
(一)“投资规模大”的认定标准
估算总投资大于30亿元的项目,属于“投资规模大”。
(二)“建设难度高”的认定标准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属于“建设难度高”:
1.山岭重丘区里程大于15km;
2.含墩高80m以上或多孔跨径总长大于1000m或单孔跨径大于150m的特大桥;
3.含长度大于3000m的特长隧道;
4.含四岔及以上的复杂枢纽立交。
二、分类标准
(一)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
同时满足认定标准“(一)”和“(二)”的项目,属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项目,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
(二)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的项目
不能同时满足认定标准“(一)”和“(二)”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
三、其他规定
(一)本标准由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标准自2024年11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7日。
(二)本标准施行期间,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变化情况及我区收费公路发展实际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