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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 认定标准(暂行)》的通知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24-10-28 16:06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认定标准(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1028


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认定标准(暂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3115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实施我区收费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结合我区收费公路建设实际,确定我区收费公路“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认定标准如下。

一、认定标准

(一)“投资规模大”的认定标准

估算总投资大于30亿元的项目,属于“投资规模大”。

(二)“建设难度高”的认定标准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属于“建设难度高”:

1.山岭重丘区里程大于15km

2.含墩高80m以上或多孔跨径总长大于1000m或单孔跨径大于150m的特大桥;

3.含长度大于3000m的特长隧道;

4.含四岔及以上的复杂枢纽立交。

二、分类标准

(一)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项目

同时满足认定标准“(一)”和“(二)”的项目,属于“投资规模大、建设难度高”的项目,积极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

(二)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的项目

不能同时满足认定标准“(一)”和“(二)”的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

三、其他规定

(一)本标准由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标准自202411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1127日。

(二)本标准施行期间,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变化情况及我区收费公路发展实际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