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规范性文件
关于报送《宁夏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总结》的函
  1. 责任部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生成日期:2009-09-25 10:42

交通运输部运输司,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区交通、公安部门联合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有效打击了各类非法运输经营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我区开展此项工作的总结及下一步工作思路上报,请审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自治区公安厅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一日


宁夏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总结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宁夏交通、公安部门积极行动,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围绕建立“打黑”长效管理机制这一中心任务,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创新方式,有效打击了各类非法运输经营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全区开展此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治理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目前,在全区五个地级市中,除银川市三区两县(建设部门管理,向交通部门移交过程中)外,归属交通部门管理的出租汽车共有9902辆,其中银川灵武市197辆,石嘴山市2698辆,吴忠市2445辆,固原市3269辆,中卫市1293辆。

长期以来,行业管理部门采取各种措施打击“黑车”经营行为,尤其是2008年10月以来,我区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了“百日”专项整治等打击出租汽车非法经营活动。活动开展过程中,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与公安部门相互配合,对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给予严厉打击,有力震慑了非法营运经营者,有效遏制了非法营运势头的蔓延。

今年3月以来,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要求,宁夏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根据全区实际,下发了《关于在全区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对全区开展打击“黑车”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和部署。全区各市、县(区)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采取多种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经营活动的嚣张气焰,掀起又一轮出租汽车市场整治高潮,有效维护了全区运输市场的稳定发展和经营者及乘客的合法权益。专项治理活动期间,全区交通和公安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409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3176辆(次),查获各类“黑车”等从事非法营运的小轿车和小型客车1623辆次,其中,异地驻点运营出租汽车235辆;取缔出租汽车非法经营活动聚集点36个;罚款337万余元;公安部门依法拘留阻碍、抗法人员13人,全区出租汽车市场非法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治理活动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使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成立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交通运输厅和公安厅分管厅长分别任组长和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指挥、监督、协调和指导。各市、县(区)按照要求也成立了由交通、公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其中灵武市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政府办、交通、公安、监察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西吉县成立了以政府副县长为组长,政府办、公安局、交通局、监察局、发改局、广播电视局、安监局、交警大队、运管所等单位为成员的客运市场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形成强大合力,协同开展整治工作。石嘴山市、吴忠市等市、县政府组织人员到辖区车站、城市主要繁华街道、城乡交界处等区域进行排查、摸底,了解和掌握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数量和规律,对涉嫌非法营运的“黑车”造册登记,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明确了整治重点、整治时间、整治要求、整治措施及人员安排,为有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作了充分的期准备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活动开展中,自治区交通、公安部门积极通过《中国交通报》、《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新闻话题》和宁夏经济频道的《车行天下》栏目,对“打黑”行动进行了专题报道。各地坚持舆论为先,针对非法经营者群体中,有部分下岗职工或失地农民,文化程度和法律意识比较薄弱,对道路运输法律法规不了解、不熟悉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当地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公布专项治理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在车站、集贸市场等群众集散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倡议书等,向群众广泛宣传法律、法规,为治理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及和谐的社会氛围。灵武市以市政府名义在电视台发布了《灵武市客运市场百日专项整顿通告》,制作了《整治“黑车”之患》的电视专题片,编写了方言话剧小品《职责》,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在全市和交通运输系统演出,大力宣传“黑车”的危害性。石嘴山市运管部门先后组织召开了3次大型宣传活动,散发宣传材料3万余份,制作展板8块,并在《石嘴山日报》上设立专栏等,全方位多角度的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非法营运的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自觉抵制“黑车”、不坐“黑车” 、举报“黑车”。吴忠市除了通过媒体向公众广泛宣传乘坐“黑车”的危害性外,还利用短信平台提醒出租车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格执行价格规定,不得乱涨价、乱收费,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营造了强大的正面声势,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认同和支持。中卫市向群众印发《拒乘“黑出租”,维护公平正义》倡议书。固原市走上田间地头、学校等场所,并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乡(镇)赶集日散发宣传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其间,全区共召开专项整治动员会16场(次),悬挂横幅、标语240余条,制作宣传展板50余块,张贴通告11000份,印发传单、宣传提纲69000份,在国家及自治区内各类报刊和网站刊登宣传信息340篇,通过宁夏电视台、宁夏经济频道《车行天下》等电视栏目专题宣传8次,并在《中国交通报》和《宁夏日报》专版刊登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三)突出重点,多措并举,确保打击成效

一是各地在专项行动过程中认真贯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确定的打击重点,同时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先期组织人员排查、摸底,深入运输企业了解情况,召开经营者座谈会等方式,掌握了翔实的第一手材料,确定了不同的打击重点。如石嘴山市将辖区旅客集散地、客运站周边、城市主要繁华街道等非法营运及超范围经营活动相对集中的区域作为重点地段进行整治。吴忠市、灵武市将非法营运私家轿车作为整治重点。固原市将各城乡交界、岔路口以及一些县际班线上小客车非法 组客作为治理重点,有效打击了“黑车”营运行为,使固原至三营、七营等县内客运班车和固原至彭阳等部分县际客运班车的实载率明显提高。使专项治理活动有的放矢,效果明显,受到广大经营者的好评。

二是在打击“黑车“的过程中,各地改变传统稽查方式,集中力量、集中地点、集中时间,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交叉异地检查与联动互相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使稽查集中的人力、频次方式与专项整治前有较大的改变,在短时间内查处了大量的非法营运车辆,有力的震慑了非法经营者。

三是交通、公安两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增强打击非法营运的力度和声势。石嘴山市通过在市区主要班线客车停靠站点设立其他车辆禁停区域等措施,有效制止非法营运车辆在人员密集地滞留。同时,集中力量重拳出击“黑车”在市区繁华地带经营盘踞点、欺行霸市和垄断市场强迫交易等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经营组织者。吴忠市执法人员在同心县盐兴路口稽查时,遭到非法经营者暴力围攻和殴打,查扣车辆被劫,事件发生后,吴忠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高度重视,2名暴力抗法者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固原市西吉县一非法经营户马某阻碍执法人员执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对干扰执法者给予了有力打击。

四是发动群众和经营者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共同参与打击“黑车”行动。全区各级运管部门通过公开投诉电话,开展有奖举报,同时充分利用全区运政务服务热线“96779”网络覆盖面广、投诉便捷、受理及时、查处迅速的工作平台,拓展了广大群众举报投诉的渠道。石嘴山市充分发挥行业自律机制的作用,调动出租汽车驾驶员、乘客和群众监督的积极性,鼓励他们共同监督和参与整治行动,建立涉嫌非法经营客运车辆“黑名单”,使非法营运和违规经营者无藏身之处。 吴忠市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打黑”专项行动中来,并与财政、审计等部门出台有奖举报制度,实行有奖举报措施,对举报非法经营的“黑车”,一经查实给予200-500元奖励,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治理非法经营的热情。

(四)因地制宜,“堵”“疏”结合, 消除非法营运

一是部分市、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市场调研,科学分析客流变化现状,主动争取政府大力支持,采取开通城乡公交、调整优化客运线路、增加客运班次密度、实行循环滚动发班、适度投放运力等措施,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乘车,缩短乘客候车时间,使“黑车”生存空间逐步萎缩,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如灵武市从实际出发,对有条件的农村客运线路及时实施公交化运营改造,今年已开通公交化运营的线路共7条,增加运营车辆48辆,方便了农民群众的出行。

二是在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活动过程中,根据当地运输市场的需求,在确保供需平衡的前提下,将车辆技术条件符合要求的非法出租车,整合参与到合法的运营队伍中,起到了分流非法营运的效果。如中宁县运管部门坚持“堵”、“疏”结合,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制定了《中宁县出租汽车扩容实施方案》,在合理安排投放出租汽车运力的同时,将38位曾经是非法经营的业户纳为合法经营者,有效减少和缓解了社会矛盾

三是经过深入调研和召开听证会,在银川市公开对非法购置的114辆旅游客运车辆进行了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有效解决了长期以来银川市旅游客运市场无证经营车辆多,旅游客运服务质量不高,车辆档次低,安全无保障等问题,建立起了公平、公正、公开、有序的旅游运力投放管理制度,为提升我区旅游客运市场整体服务水平和宁夏整体旅游客运形象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净化市场秩序

打击非法经营活动存在取证难、处理难的情况,尤其是取证难为严格执法带来很大困难,因此也造成一打击就消失、不打击易反弹的情形。为了坚持公正执法,打击非法经营活动开始后,各级运管机构在公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加强调查取证工作。在打击非法营运过程中,采取跟踪摄像、现场拍照、录音等方法,收集书证、物证、现场笔录、视听材料等违法违章相关证据,确保了证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各地注重探寻“黑车”存在成因和运行规律,探索源头治理办法,创新治理工作思路。如中宁县建立了“多口查扣,一关处理”的处罚机制,制定了严格的“黑车”处理程序,明确了各个环节工作职责。通过严格执法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每一个行政案件依据正确、条款准确、证据确凿、处理得当。灵武市为杜绝说情风,在市纪检委的监督指导下,对查扣的非法营运车辆统一处罚标准,并通过灵武电视台将处理结果及时公布,有效净化了市场秩序,遏制了“黑出租”蔓延的势头。

(六)加强培训,规范经营,提升服务档次

各地在深入开展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活动的基础上,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积极开展以“打造城市名片、争创文明使者、勇当时代先锋”为主题的出租汽车“挂牌评星”、“争做文明使者,重塑行业形象”等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引导出租车经营者树立诚信、优质的经营理念。加强对出租汽车公司及从业人员管理,完善出租车车辆档案管理,对辖区内出租汽车公司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规范了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行为,进一步提高了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了行业文明形象。石嘴山市运管处通过客运驾乘人员培训基地,定期对全市客运企业司乘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全面掌握运输法规、交通安全常识、优质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在客运服务中做到“语言文明,微笑服务,遵守交规,服从管理,熟知环境,有客必载,规范服务”,从而形成立足本职、诚实劳动、文明敬业、争先创优的服务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目前,全区运管部门共培训出租汽车从业人员12466人次。发生在出租汽车行业的各类好人好事共计52件。吴忠市交通局党委在出租汽车企业建立党支部,并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评选“党员先锋车”和“挂牌评星”活动,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出租车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全面提高了交通服务水平,促进了出租汽车行业安全、文明、健康、稳定、有序发展。活动开展中有多家出租企业正式成立了党组织,30余名党员亮证上岗,结合开展的“星级驾驶员”评选活动,经考核符合标准要求的党员,由吴忠市委授予“党员先锋车”称号,不是党员的,由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使者”称号。中宁县运管所对全县281辆出租汽车全部更换新型的出租顶灯,喷涂统一颜色,为市民出行提供醒目的识别标识。同时,在行业中开展推荐评选命名“信得过的士”、“义务110”出租汽车活动,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水平,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固原市对辖区内12家出租汽车公司进行了一次全面整顿,完善车辆档案3268份、从业人员档案3300份。

(七)加强监督,检查指导,打黑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在全面开展打黑车专项治理活动中,交通运输厅、公安厅等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全区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专项治理活动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当地专项治理活动办公室工作汇报,走访了车站、广场、医院门口、城乡交界等一些出租汽车经常聚集的点和区域,深入出租汽车企业与经营者进行交谈,现场了解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状况,实地查看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对各地在专项治理活动中创新工作举措,取得的实质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阶段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

三、存在的问题

打击非法营运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项长期、艰巨和复杂的工作,还存在以下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是非法经营查堵难,妨碍执行公务情况时有发生。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过程中,“黑车”驾驶员拒不接受检查的事情经常发生,当执法人员发出停车检查指令时,“黑车”经营者不但不减速,反而从执法人员身边强行加速通过,直接威胁执法人员的安全,给整治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二是非法经营取证难。取证难是打击“黑车”经营行动中遇到的最大难题。认定“黑车”非法营运,必须现场“人赃俱获”,而乘坐“黑车”的乘客往往出于各种原因不愿举报,甚至庇护。在查处时,绝大多数乘客都会出于各种想法,自觉不自觉地袒护非法营运车主,部分乘客采取不下车、不说话等方式进行消极对抗。一些“黑车”车主还会主动了解乘客的基本情况,甚至诱导乘客在遇执法人员稽查时如何应对。一些乘客害怕遭到打击报复,不敢说实话,稽查人员常常明知是“黑车”,却苦于没有证据无法查处,这些都给整治工作和执法取证带来很大的难度。

三是宣传还不到位,群众对“黑车”的危害性认识不深。主要表现在乡村至城(镇)之间,老百姓只关心乘坐的方便性,对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认识还不到位。同时,非法经营者往往利用其处于社会弱势来博取社会的同情,部分群众对相关法律缺少了解,他们认为经营“黑车”是“头脑灵活、自食其力、不给政府添麻烦”的行为,应该允许、鼓励,而不是打击和取缔。当管理部门查处“黑车”时,群众对执法人员抵制情绪很高,无形中又助长了非法营运的势头。

四是在政府主导下的出租汽车监管协调机制尚不健全。目前,出租汽车在运力投放、经营许可、运价管理、运行安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服务规范、政策宣传等分别由多个部门管理,各地没有形成在政府领导下部门之间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的综合协调和长效“打黑”工作机制,因此,对出租汽车市场的监管不能形成有效的合力,致使非法经营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查处。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今后一段时期,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建立出租汽车行业长效管理机制将作为宁夏出租汽车市场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取得全社会的广泛认同和支持。通过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播放专题、开辟专栏等形式,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沟通,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有关非法营运等方面的宣传资料,有针对性的加强宣传,让人民群众真正认识到非法营运行为的危害性,使广大群众和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不坐“黑车”、自觉抵制“黑车”和举报“黑车”,推动行业向自律和自我监督方向发展。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高行业服务水平。通过强化教育和培训工作,使经营者和驾驶服务人员全面掌握运输法规、优质服务等方面的知识,做到遵章守纪、诚信经营、规范服务,形成立足本职、诚实劳动、文明敬业、争先创优的服务意识,为群众提供安全、优质、便捷的服务,全面提高行业服务水平,让“黑车”等非法营运者无生存环境。

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在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非法营运的同时,加强客运市场的调研工作,积极探索客运市场各运输方式之间协调发展的关系,始终坚持运力适当超前于运量和运输方式多样化的原则,大力发展城际公交,加大班线客车发车密度,优化客运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满足人民群众出行方便和安全运输需求,不断消除“黑车”等非法营运车辆的生存空间。

四是整合优化资源,组建出租汽车行业常设执法队伍。当前,国家已在道路运输行业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同时出租汽车行业也归属交通运输部门管理。针对运政执法人员少工作量大的实际情况,应整合优化人力资源,组建出租汽车常设管理执法队伍,配备先进管理器材,运用科技管理手段,继续采取高压态势,异地执法、交叉稽查、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实行重点监控等手段,持之以恒地加大打击非法营运的力度,防止“黑车”非法营运出现反弹。

五是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出租汽车监管综合协调长效机制。打击“黑车”非法经营,整治运输市场秩序,涉及面宽、情况复杂、矛盾多,容易产生不稳定因素。应在政府领导下,成立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为主,公安、城建等相关部门参与的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联动,加大打击和整治非法经营的力度,通过定期沟通、相互抄报、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联合执法,形成长期协调治理机制。

六是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主线,坚持正面引导和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精神,制定全区出租汽车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星级评选等评先创优活动,大力发挥其城市“名片”和“窗口”作用,为宁夏道路运输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七是根据国家有关出租汽车管理方面的法规,研究制定宁夏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办法和指导意见,使全区出租汽车市场有法可依,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