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要求,现对“国道699线红寺堡至泾川(宁夏境)公路工程”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道699线红寺堡至泾川(宁夏境)公路工程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吴忠市红寺堡区和同心县境内。
建设内容:该项目是宁夏新增建设的一条普通国道。起点位于京藏高速(G6)红寺堡北互通立交与国道344线平交口处,路线自西北向东南布设,途径弘德村、国道338线、南源村、洪沟滩村、罗山西南侧、银昆高速、省道202线、白家滩村、池家峁村,终点位于同心县池家峁村南侧,与甘肃境内新建国道699线起点顺接。路线全长95.288公里,其中一级公路14.573公里、二级公路80.715公里,项目总投资18.55亿元。项目建设工期3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并设置完善交通安全设施、智能感知系统和公路沿线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工 电话:0951-6076727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油化工环境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5209509885电子邮箱:43225692 @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网络连接反馈公众参与意见: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dmZJjqxf_oxltbI-ikMVCA?pwd=vxk8 提取码: vxk8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按照第四条要求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好后发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邮箱。
六、有效日期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日


宁公网安备640106020005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