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要求,现对“国道341线海原下小河至宁甘界(辘辘坝)段公路工程”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国道341线海原下小河至宁甘界(辘辘坝)段公路工程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中卫市海原县。
建设内容:项目起点位于现状国道341线下小河村,路线至东向西沿旧路进行布设,途经西安镇付套村、柳套村、木匠村、鸡窝山、西山洼、西华山风电场、盐池村,终点位于国道341线宁甘界,顺接甘肃省拟建的黄峤互通立交连接线,按二级公路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0米。路线全长31.282公里,其中7.2公里改线新建,剩余24.08公里利用旧路改扩建,估算总投资4.57亿元,建设工期24个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智能感知系统和公路沿线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951-6076727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宁夏中科安创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工 电 话:18161663979电子邮箱:418091718@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以下网络连接反馈公众参与意见: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按照第四条要求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好后发至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邮箱。
六、有效日期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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