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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系列交通运输专业2025年职称评审政策问答(一)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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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

一、报名查询篇

1.职称评审政策发布的官方渠道是什么?

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程技术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宁人社发〔202498号)于2024年8月正式印发,可在职称申报系统首页“政策法规”栏查阅下载。《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5年工程技术系列交通运输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交人事函202518号)及申报材料清单、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等附件可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新闻中心”下的“通知公告”栏查阅下载。评审工作结束后,职称任职资格公示等相关文件会在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关注。

2.2025申报职称什么时候开始网上报名,什么时候报送纸质材料,材料送到哪里?有联系电话吗?

答:2025交通运输工程系列职称网上申报时间为74日至88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5714日至8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具体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30。  

报送地点: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人事与老干部处829室833室

联系电话:0951-6076920、6076818

3.登录职称申报系统后如何上传材料,需要上传哪些材料

答:个人登录职称申报平台后,点击“个人申报”,点击“业绩成果”右边的递进键“>”,点击最后一项“附件列表”进行“上传材料”,在“上传材料”里可进行“新增材料分类”,按文件要求上传附件: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职称证、以及继续教育学时等有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JPG、PDF格式均可,10M以下),论文、著作须上传全文  word 格式电子版(与发表原文一致)。

4.个人申报信息提交上报后,如需修改怎么办?

答:个人申报信息上报后,如发现存在信息漏填、误填的情况可在“个人申报”点击“撤回申报”,修改后再次提交。

5.《宁夏回族自治区专业技术职称登记表》在哪里打印?

答:个人无法打印,需由所在单位通过职称申报系统审核并确认“公示无异议”导出,正反面打印,由所在单位和上级单位负责同志签字,并分别加盖单位印章。

6.在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可以同时申报两个系列(专业)的职称吗?

答:在同一年度内,申报人一般不得申报两个以上系列(专业)的职称,不得以同样的业绩材料申报不同系列(专业)的职称。

二、资格条件篇

7.申报人所学专业不是交通运输相关专业,如何申报交通运输专业职称?

答:申报人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已取得国家注册类专业资格证书的除外)。在实践中不乏所学专业与所干专业不一致,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刻苦钻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的,可通过两年以上相应专业学习,取得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证明,可将其最高学历(学位)认定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2)通过一年继续教育完成相应专业脱产学习,取得相关学习证明,在本人申报职称层级评审要求任职年限基础上延长两年,可将其最高学历认定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

3)对达不到规定学历要求、业绩贡献突出的申报人员(符合宁人社发〔2022〕183号),由2名以上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即可破格申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申报助理工程师的,如果非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但实际长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在各学历层级对应的工作年限要求基础上延长2年,可按实际长期从事本专业申报参评。

8.申报交通运输专业各层级职称,对学历资历和任职年限有什么要求?

答:(1)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241231日前取得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或20211231日前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以上;或20191231日前取得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以上。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201231日前取得初级资格,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中级职称的,应在20211231日前聘任初级岗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毕业的,须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

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全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双一流”大学全日制研究生,中南部9县(区)(红寺堡区、盐池县、同心县、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及沙坡头区、中宁县纳入中部干旱带西部片的乡镇)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后,经单位考核可择优推荐申报中级职称。

3)申报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91231日前分别取得副高级、中级资格(事业单位人员需在20201231日前分别聘任在副高级、中级工程师岗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申报参评副高级工程师。

4)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交通运输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较长、业绩贡献达到评审条件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201712月31日前)可申报中级职称,满15年200912月31日前)可参评副高级职称。

三、继续教育篇

9.继续教育在哪里学习?

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课通过“宁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http://nxzj.chinahrt.com/)”进行网络学习,由系统自动审核登记。公需课全部在宁夏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上学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课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进行学习: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知识培训;参加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学习;参加学术会议、讲座或访学(问)等专业学术活动;参加网络远程教育、移动端学习;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继续教育实践活动;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途径。专业课线上学习的,在申报系统中抽取打印,线下学习的须提供学习文件、继续教育结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10.申报职称对继续教育学时有什么要求?

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规定:

(1)申报初级职称。根据不同学历和任职经历,须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一定的认识和理解,不区分公需课和专业课学时。原则上本科学历有学习记录,大学专科学历120个以上继续教育学时,中专学历150个以上继续教育学时。

2)申报中级职称,审验近4年(2021-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7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240学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继续教育学时根据任职年限要求计算。

3)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审验近5年(2020-2024年)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45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9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00学时。

11.哪些学历经历可视同或折合继续教育学时?

答:(1)在审验年限期间取得高一级学历或第二学历的教育,可视为接受继续教育,其中,在审验期内入学并毕业的,视同完成审验期继续教育任务,只需提交学历证明;跨审验期入学并毕业的,具体学时需由院校提供学时证明,并需完成审验期内的公需课目学习。参加国内外考察和专业技术交流活动的,依据考察或培训的有关文件,按实际考察培训时间(路程时间除外),每天以6学时折合计算专业课程培训学时。对已取得中级或副高级职称后考取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完成任职期内专业课学习任务,鼓励专业技术人员提升综合能力。

(2)对已取得中级或副高级职称后考取相关职业资格的,可视同完成任职期内专业课学习任务。

(3)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高级职称、从机关调入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申报相应层级职称、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级职称,对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12.研究生学历申报职称时,继续教育学时如何认定?

答:硕士研究生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根据任职年限要求计算,任职几年就需提供几年的学时。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全职引进的“双一流”全日制研究生,按宁人社发〔2022〕183号文件执行,对继续教育学时不作要求。

四、论文专著篇

13.申报职称必须发表论文或公开出版著作吗?

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工程技术系列交通运输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宁人社发〔202498号)修订印发后,论文专著由硬性要求调整为自主选项,申报人可根据实际选择最能体现专业水平的成果形式。除传统论文和专著外,专利成果、技术报告、行业工法、软课题研究报告等均可作为个人参评的学术成果。2025年度作为新旧条件的过渡期,施行双轨并行、自主选择”机制,申报人员可自主选择适用新标准或原标准参加评审

14.论文检索可以用论文查重结果代替吗?

答:不可以。个人不需要提供论文查重结果,只需要提供论文检索件即可,所在单位在检索件上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

15.如何进行论文检索?哪些网站的论文检索可以使用?

答:打开检索网页,输入自己的论文题目,输入作者姓名,即可查询打印。以下任一网址的检索都可以:

中国知网检索网址https://www.cnki.net/

维普检索网址http://www.cqvip.com/

万方检索网址https://www.wanfangdata.com.cn/

龙源网检索网址http://www.qikan.com.cn/

16.审核职称申报资料时对论文和著作如何认定?

答:按照职称评审条件要求,申报人应独立或作为主要编著者(前3名)公开出版本专业著作,或者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

公开刊物是指在国家或自治区新闻出版部门正式批准的有国际国内统一标准刊号ISSN、CN的刊物(含自治区以前规定的有关刊物),且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注册并可在其网站查询出的刊物。其它以任何形式发行的各种年刊、特刊、专刊(辑)和论文集等各种刊物,以及连续型电子出版物、报纸、无备案刊物、已注销刊物、已取缔刊物、被要求停刊整顿刊物、与备案语种不符刊物、盗用、套用刊号、一号多版刊物、不规范出版社等期刊,在职称评审中不予认可。

国内核心期刊是指由北京大学图书馆编写、北京大学出版社收录的最新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或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收录的学术期刊。国外核心主要指SCI、EI等平台中收录的学术期刊

公开出版的专著,是指取得ISBN国际标准书号,并出版发行的学术专著,凡在论文汇编或以笔名印发的著作、培训教材或图册,均不属公开出版范围

17.论文原刊物丢失,可以提供打印件吗?

答:按职称评审工作相关要求,论文须提供期刊原件(不含电子期刊)。

五、职称转评篇

18.什么情况需要进行职称转评?

答:已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需转换同级别职称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当在拟转换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新岗位工作业绩,经单位考核合格,方可申请同一级别的职称转评。

因所在单位整建制变更名称和岗位属性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现岗位申报相应系列(专业)高一级职称时,不需要进行同级转评。

19.转评职称具体有什么要求?

答:对新旧岗位专业基础理论相同或相近的,评委会只审查新旧岗位的工作业绩和任职年限,对论文、理论成果、继续教育学时不作硬性要求;对新旧岗位专业基础理论不同的,评委会须严格对照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20.已经取得中级工程师(公路工程造价),想申报副高级工程师(道路桥梁),需要先进行转评吗?

答:公路工程造价和道路桥梁是交通运输专业下设的两个不同子专业,要申报高一层级职称与已取得职称专业不同,需先按照职称转评条件进行同级转评,再申报该专业上一级职称。

21.转评职称后任职年限如何计算?

答:转换职称系列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合并计算。转换系列前后经合并计算达到所转系列规定的任职年限后,中级申报副高级须延长一年,副高级申报正高级须延长两年。

六、申报纪律篇

22.专业技术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能否申报职称?

答:专业技术人员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23.用人单位在职称申报过程中承担哪些责任?

答:用人单位在推荐审核过程中未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审核程序不完善、对所推荐人员的资格条件、职业道德以及廉洁自律情况把关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推荐上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或人事代理机构等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由属地人社部门按前款规定进行处理。

24.对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人如何处理?

答: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隐瞒被处理处分相关情况,或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职称,并向上级部门和用人单位通报,相关信息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七、其他政策篇

25.专业技术资格和职称如何对应?

答: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55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可通过以下网址查阅http://hrss.nx.gov.cn/xxgk/zcj/zcfg/rsrc/201906/t20190620_1561002.html

26.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是否需要参加对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

答:符合自治区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有关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并正常登记注册无需重复参加与之对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不再换发与之对应的职称证书。在岗位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高一级职称等需要职称证书时,可直接出具职业资格证书,与职称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符合学历、任职年限及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要求的,可凭职业资格证书申报高一级职称。按有关规定需经注册登记的职业资格,注册后方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27.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可以申报相对应专业技术领域的职称任职资格吗?

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对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人员,可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职称。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级职称;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中级职称;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副高级职称。

28.人事管理关系属区外企业,但工作驻地在我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劳务派遣机构派出到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如何申报职称?

答:人事管理关系区外企业,但工作驻地在我区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企业属地人社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可在我区就近参评职称。

劳务派遣机构派出到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通过劳务派遣单位推荐申报职称。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按照属地人社部门指定的职称代理机构推荐申报职称。

29.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时,对岗位职数有什么要求

1)对全员岗位管理、专业人才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按照不超过相应层级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120%申报评审。如,已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含正高和副高)少于本单位高级岗位职数120%的,可申报高级职称。

2)取得高级职称人数已超出岗位职数120%的单位,采取“退二进一”(退出人员为已取得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退出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方式择优推荐申报,逐步控制到岗位结构比例内。

3)对做出突出贡献、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以及人社部、自治区有关政策要求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岗位职数限制推荐申报。

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高级(含正高、副高)岗位职数统筹计算,按照不超过统筹后高级(含正高、副高)岗位职数120%的比例组织申报高级(含正高、副高)职称评审。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中,符合申报高级(含正高、副高)职称评审资格条件的人员,可由所在单位推荐申报职称评审。

30.机关公务员转到企事业单位如何参加职称评审?

答:从机关调入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后,经单位考核和主管部门同意,可比照本单位同资历人员,申报评审相应层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不作硬性要求,其他条件和要求必须符合相应系列(专业)的评审标准,国家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除外。

31.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可以申报职称评审吗?

答: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宁人社规字〔2021〕16号)文件规定,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32.个人社保权益单如何打印?具体该打印哪几年的

答:个人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大厅https://12333.hrss.nx.gov.cn/nxggfw/nxggfw/login,个人服务-社会保险权益-个人权益记录打印

(1)申报初级职称,本科提供2024年7月至2025年5月社保权益单,专科提供2022年1月至2025年5月社保权益单,中专提供2020年1月至2025年5月社保权益单。

2)申报中级职称,如有助理工程师证,提供2021年1月至2025年5月个人社保权益单;如无助理工程师证,本科提供近7年,大专提供近9年,中专提供近15年个人社保权益单。

3)申报正、副高级职称,如已经分别取得副高、中级工程师证,提供2020年1月至2025年5月社保个人权益单原件如无副高级、中级工程师证,提供近15年个人社保权益单。

33.通过单位调动来宁工作,之前在省外取得的职称如何确认?

答: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自主创业等方式来宁的专业技术人员,之前取得的职称,可按照管理权限申请确认。

(1)确认权限:按照属地和各系列职称管理权限,初、中级职称由所在市、县(区)人社部门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确认;高级职称由自治区人社部门确认;自主评审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确认(能够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验证的职称信息,可由用人单位直接确认)。

(2)所需材料纸质证书:职称证书原件、职称任职资格文件或任职资格登记表(复印件)、《外省(区、市)来宁人员职称确认申报表》或《军队转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认定表》电子职称证书:职称证书(打印版),查询网址及核查证书所需信息、《外省(区、市)来宁人员职称确认申报表》。以上附件可通过该网址下载http://hrss.nx.gov.cn/

xxgk/zcj/xzgfxwj/202112/t20211218_3234600.html

(3)确认条件确认高级职称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确认的职称资格须为人社部门授权评审取得;外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来宁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具有所取得职称相应层级的任职能力和水平与现工作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我区缴纳社保。

(4)办理程序个人填写《外省(区、市)来宁人员职称确认申报表》,电子证书或纸质材料提交至所在单位;

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电子证书或纸质材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按确认权限报相应部门(单位);具有确认权限的部门(单位)核实后,申报人持《外省(区、市)来宁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确认申报表》视同为取得我区相应级别的职称资格

5)不予确认的情形:外省(区、市)来宁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或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不一致的;区内专业技术人员未经本单位或同级人社部门委托,自行在区外申报评审取得的职称;提交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违反国家、自治区职称政策的。

如需要更换我区职称证书的,须按照职称评审权限由相应人社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确认并换发证书。职称系列或专业有变化的,按照职称转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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