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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
  1.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发布时间:2024-02-05 14:46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已于2023101起施行,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相关过渡政策及措施即将出台。为做好资质改革衔接工作,确保我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延长我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由我区评定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于2024630日前到期的质量检测机构,在作出满足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对应等级条件的书面承诺后,等级证书有效期统一延期至2024630日。在此期间原有证书继续有效,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标和工程建设等活动。

二、请等级证书在2024630日前到期的质量检测机构做好资质申请准备工作,资质许可工作启动后应及时申报。

三、交通运输部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有新规定的,按照交通运输部规定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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