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23〕1696号),经各相关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拟推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宣传科、银川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银川市总工会、共青团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7家单位为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突出集体,推荐贾正英(交通运输厅运输海事处四级主任科员)、朱坤标(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运输科科长)、王菲(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职工)、张国军(石嘴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分局副局长)、杨晓东(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法制宣传大队队长)、陆建宁(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张珂(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干部)、李煜程(自治区总工会宣教文体部干部)、蔡平(吴忠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刘媛(共青团宁夏区委宣传部副部长)10名同志为2023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绩突出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反映以上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等方式,向厅人事与老干部处或驻厅纪检监察组举报。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举报电话号码为:0951-6076793、6076562。来信请寄: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交通运输厅人事与老干部处或驻厅纪检监察组收,邮编750011。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交通运输厅办公楼831、835办公室。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8:30-12:00和14:30-18:3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