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S304线盐池、宁蒙省界至红寺堡段的改、扩建工程,采用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全长158.455km,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12.0m。起点K0+000顺接G338线宁蒙省界处,路线由此自东向西沿旧路布设,穿越哈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后沿盐池县北环路布设,在K26+800处穿越明代长城遗址,至K28+600处后,按盐池县新规划的城西开发区西侧新建道路,K34+770处顺接原有国道338线继续向西布设,在K91+600处上跨神华金凤煤矿运煤专线、K93+501处上跨G2012定武高速联络线、K104+276处下穿宁东运煤铁路专线、K131+550处上跨太中银铁路,终点K163+955与正在实施的G338线红寺堡至桃山口段公路起点平交。项目实际建设大桥252.16米/2座,中桥375.3米/6座、小桥205.5/16座。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件,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更。本项目实际环境保护投资1396万元,项目投资80618.7万元,约占概算总投资的1.73%。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声环境治理、水环境治理及生态恢复等。
二、主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对照《G338线盐池(宁蒙界)至红寺堡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现场核实,环评阶段要求对超标的敏感点安装隔声窗,由于部分敏感点村庄居民已自行安装隔声窗或进行了搬迁,并通过实际车流量对环境噪声进行核查,现有敏感点噪声未出现超标情况,总体而言,项目对敏感点的影响属于可接受范围之内,其余环境保护措施均得到落实。
三、验收调查主要结论
(一)生态环境
(1)生态敏感目标调查结果
本项目沿线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有两处,分别为哈巴湖自然保护区及明长城遗址,与环评阶段一致。评价区未发现有国家或地方也省重点保护动物分布。
(2)占地及植被影响
项目实际永久占地241.05hm2,项目实际永久占地较环评减少24.32hm2。
工程建设对沿线植被影响总体较小。
(3)生物多样性影响调查
本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对沿线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不大。
(4)临时占地生态恢复与利用情况
项目实际不设取土场,临时占地15.83hm2,较环评阶段增加2.63hm2。主要原因是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增加了一处弃土场,占地面积较大。
(5)项目挖方增加44.04万m3,主要原因是工可阶段土石方量估算误差较大,同时项目实际过程中产生的挖方部分利用。
(二)声环境
昼间: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监测点监测值均达标。
夜间: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监测点监测值均达标。
监测噪声值与车流量基本成线性关系,监测值随车流量的增减而升降。
(三)水环境
(1)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经现场调查和核实,本项目沿线分布有盐池县城西支渠、盐环渠、碱水沟、苦水河,属于黄河左岸诸沟,均为季节性冲沟,平时干涸无水,只有在雨季用于行洪。地下水涉及沙泉水源地。
(2)施工期环境影响
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桥梁尽量避开行洪期建设;对施工过程中的废渣及时进行了清运,没有发生堵塞河道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设备运行良好,没有产生含油污物;施工材料设置于远离排洪沟的地方,雨季有遮盖;施工营地租用当地农民的民房,设置有旱厕,产生生活污水泼洒于场地进行降尘;拌和站等施工场站周边无地表水体,场地周边设置有临时排水沟和沉淀池,以收集和沉淀处理生产废水。
总体来看,建设单位施工期采取的水环境保护措施是有效的,总体对沙泉水源地的影响较小。
(3)营运期地表水影响
运营期该路段道路两侧外均为沙泉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因此本项目在该路段不与沙泉水源地直接相邻,中间间隔沙泉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程,不会直接对水源地造成影响。本项目依托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的公路排水设施和18座应急水池,应急水池的总容量能够容纳G338线和太红公路的地面径流水量;项目沿线桥梁靠近水源地两侧均设置了防撞防护栏,项目试运营至今,没有水体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验收意见
综合以上调查与分析结果,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G338线盐池(宁蒙界)至红寺堡段公路工程较好地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及工程设计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并针对沿线声、水、生态、环境风险方面的环境影响采取了有效的减缓措施,生态环境恢复良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全面落实。
本调查认为,G338线盐池(宁蒙界)至红寺堡段公路工程符合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0年9月29日-2020年11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95079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