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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109线桃山口至郝家集(宁甘界)段公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材料
  1. 来源: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2. 发布时间:2019-07-01 16:18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旧路改建工程,路线全长61.42km,路线起点K1411+945位于吴忠市同心县河西镇桃山口村,接S101线起点和S304线终点处的十字交叉口,主要经过喊叫水乡、新庄子、北圈口子、兴仁镇,终点K1473+365.7位于宁甘省界的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郝家集村。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12.0m。项目共设置中桥195.12m/3座(其中拆旧建新141.12m/2座、维修利用54.00m/1座),小桥123m/9座(其中拆旧建新13m/1座、上部改造及维修利用110m/8座),涵洞1462.02m /141道。

2015年4月2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以宁环审发 [2015]19号文批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3月18日,项目开工建设;2016年12月21日,项目交工投入运营。

二、工程变动情况

与环评阶段相比较,项目主要变更如下:

1、项目线路长度减少0.08km,中桥长度增加19.12m,小桥长度增加7m,桥梁数量不变,涵洞增加15道,变化量不大。

2、线路设计优化,永久占地减少18.68hm2。

三、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严格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了降噪、防尘及污(废)水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实施了水土流失工程防治、施工迹地恢复与利用等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调查

①生态敏感目标调查结果

本项目评价区为生态一般区域,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等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分布。调查期间,评价区未发现有国家或地方野生重点保护动植物分布。

②占地及植被影响

项目实际永久占地90.49hm2,均为建设用地。项目实际永久占地较环评减少18.68hm2。

工程建设对沿线植被影响总体较小。

③生物多样性影响调查

本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对沿线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不大。

④临时占地生态恢复与利用情况

本项目实际使用临时占地4处(取土场2处,施工生产生活区2处),临时实际占地面积为3.64hm2,较环评阶段减少了1.56hm2,主要原因是实际设置取土场2处,未设置弃土场,弃土均利用取土后的土坑进行回填弃土,另外一处为小洪沟砂砾料场,为商品料场。临时占地主要为其他草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了植被恢复。

⑤农业生态影响调查

项目只产生了部分临时占地,占地类型均为其他草地。项目不影响沿线耕地数量。且项目建设不会改变项目沿线区域的农业生产布局和种植结构,对沿线农业生态无影响。

⑥本项目实际填挖土石方总量为17.97万m3,减少6.18万m3,经过调查,土石方量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线路设计优化,工程量减少,此外项目全线强化了土石方综合利用,多措施减少了用地范围。

2、声环境影响调查

通过监测,项目敏感点的现状噪声值昼间和夜间均达标,项目沿线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满足标准要求。

由交通断面监测结果可知,K1425+200段昼间2类区(≤60dB)达标距离为35.1m,4a类区(≤70dB)达标距离为为13.8m;夜间2类区(≤50dB)达标距离为50.5m,4a类(≤55dB)达标距离为20.4m;衰减断面最远点(120m)和最近点(20m)总衰减量昼间为13.0-14.0dB(A)之间,夜间为13.5-15.0 dB(A)之间。K1460+150断昼间2类区(≤60dB)达标距离为45m,4a类区(≤70dB)达标距离为为15.4m;夜间2类区(≤50dB)达标距离为62.3m,4a类(≤55dB)达标距离为36.1m。断面衰减断面最远点(120m)和最近点(20m)总衰减量昼间为12.6-14.5dB(A)之间,夜间为13.5-15.0 dB(A)之间。

由24小时连续监测结果可知,断面K1248+550,昼间Leq为52.8~63.2dB(A),夜间Leq为50.5~53.4dB(A)。监测噪声值与车流量基本成线性关系,监测值随车流量的增减而升降。

3、地表水环境影响调查

①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本项目沿线无涉水桥梁,12处桥梁所跨域水体均为季节性冲沟和排洪沟,此外调查范围内无其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取水口分布。

②施工期环境影响

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本项目桥涵施工均避开雨季,泥渣和产生的废水通过自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没有排入季节性冲沟和排洪沟;项目施工过程中选用工况良好的施工机械,施工过程中没有油料泄漏污染水体现象;项目部分施工营地仅设置了生产区,生活区租用周边村庄民房,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均由村庄现有处理方式统一处理;设置了生活区的施工营地按照环评要求设置了防渗旱厕和垃圾桶,生活污水泼洒至场地周围用于降尘,而旱厕清掏物和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废水主要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总体看来,工程施工对沿线地表水水质影响较小。施工期未发生水质污染事故。

③营运期地表水影响

项目建设有完善的公路排水设施;沿线桥梁靠近水体两侧均设置了防撞防护栏,并设有警示标志,项目试运营至今,没有水体污染事故的发生。

4、环境空气影响调查

①施工期影响

本项目实际使用沥青混合料采用外购形式,采用密闭罐运输到施工现场,由高效沥青摊铺机进行现场滩铺作业。水泥混凝土采用现场集中拌和方式,混凝土拌和楼安装有喷淋设施减缓影响,拌和站周边影响区内无居民分布。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均选用运行良好的设备,在运行过程中科学养护,减少了尾气排放。施工单位安排专门的洒水台车对工程施工区域和临时占地区产生扬尘区域进行洒水抑尘,施工散装材料密闭或加盖帐篷等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堆料场远离居民区并设置有遮盖等防护措施,总体来看,基本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中规定的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②试运营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影响调查

本项目在试运营过程中加强了公路两侧原有绿化林带的管护,使之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吸附汽车尾气及交通扬尘的作用,防止了扬尘对沿线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5、固体废弃物影响调查

①施工期影响

施工期采取的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符合环评及批复要求,未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②试运营期影响

试运营期间对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6、环境管理

项目在建设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履行了环境影响审批手续,有关档案齐全;在建设中做到了环境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本项目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各种措施按要求实施。公路线两侧植被已得到恢复。环境保护档案管理严格,《环保设备登记表》、《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等技术文件和资料进行了登记造册并设有专人保管。宁夏公路管理局制定了一系列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且落实到公路管理者个人,严格执行。

四、调查总结论

本项目严格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基本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了降噪、防尘及污(废)水处理等污染防治措施,工程实施了水土流失工程防治、施工迹地恢复与利用等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建设单位成立了环境管理机构,建立了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试运营期间,公路管理部门已经制定了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及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并且责任到人,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总体来看,建设单位基本落实了项目环评及批复的主要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607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