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交办发〔2019〕92号
关于做好2019年公路工程系列职称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所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发〔2019〕32号)要求,现就做好2019年公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标准条件,确保职称评审的质量和公信力
公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29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315号)要求执行。
(一)依据岗位设置开展评审。对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可采取评聘分开的方式,根据本单位人才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控制申报比例,防止降低标准、降格以求。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聘。一是高、中级岗位空缺较多的单位,合理控制申报推荐数量,逐步控制到岗位设置比例限额内。二是现有任职资格人数达到或超过相应岗位设置数的单位,原则上不再组织申报推荐。对工作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扎实工作、业绩突出、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由单位进行书面推荐,经批准后申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中岗位设置、实有人数等数据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填报《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
(二)按照年限规定做好职称申报。申报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分别取得副高级、中级资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初级资格。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证书、继续教育学时、获奖证书等时间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
(三)严格继续教育审验工作。申报副高、正高级职称的,审验近5年(2014-2018)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396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32学时。申报中级职称的,审验近4年(2015-2018)继续教育学时,总学时累计不少于324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08学时。2019年公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职称外语不做统一要求,对以往参加职称外语考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成绩可作为继续教育公需课学时,其中职称外语可代替公需课40个学时,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每个模块可代替公需课10个学时。
(四)加强业绩和论文审查。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上报的学术期刊、著作与权威期刊数据检索等纸质材料,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在知网、万方等网站检索不到、查重相似度超过40%的论文、经评审专家审核论文或著作质量不能代表申报层级水平的,不能作为申报人的业绩成果条件。
(五)推进人才评价的机制衔接。打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的成长通道。对取得公路专业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的高技能人才,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申报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相关国家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高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高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严格工作流程,确保职称评审工作有序开展
公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实行个人申报、用人单位初审推荐、主管部门或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资格审查、公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和评审、按照规定权限进行公示并发文的程序进行。
(一)进行网上申报。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于于4月15日至5月30日期间,登录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登录报名,按照规范要求填报申报材料(须将论文全文Word电子版上传平台),并提交所在单位。所在单位要按照评审权限,将申报人员信息按照流程提交到公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报送纸质材料。申报人员要按照网上报名信息流程,将纸质材料逐级提交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除个人申报材料外,须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和《职称证书打印表》(以上5个表格系统生成自动导出打印,不得自行制表打印)。所在单位符合岗位设置条件的,要填报《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19年5月5日至6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休息,过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人事与老干部处(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829室)。
(三)逐级审核负责。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申报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审核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及时按原渠道退回。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干评不一致;
2.不符合评审条件;
3.不符合填写规范;
4.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
5.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有弄虚作假行为;
7.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复核评审资格。在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各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的基础上,自治区公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将对报送材料是否齐全、签名及盖章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复核,对复核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或取消参评资格。评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初评,对报送材料齐全、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评审环节。
(五)组织面试评审。采取个人述职、业绩展示、面试答辩等方式,组织召开面试评审会。其中,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面试评审工作由自治区公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并将对每名职称申报对象的面试情况及意见填写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上报公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面试评审工作安排将在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另行通知。
(六)做好后续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做好审核情况会前审查和评审结果会后备案工作。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监督。按照权限,做好印发职称评审文件、办理及发放职称证书等其他相关工作。
三、严格执纪问责,确保职称评审在阳光下进行
在评审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不执行有关规定、不按程序操作、违反评审工作纪律等问题,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申报人参评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职称。未尽事宜,请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件执行。
联 系 人:刘晓祥
联系电话:0951—6076920(6076587)
附件:1.公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申报须知
2.职称评审所需材料清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9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公路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申报须知
申报职称前,申报人员请仔细阅读自治区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291号);《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正高职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0〕315号),以上文件可在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下载。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助理工程师:
1.本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
2.本专业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本专业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工程师:
1.本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经考核合格。
2.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本专业大学本、专科毕业,并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满4年。
4.本专业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并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满4年。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
1.本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满2年。
2.本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满5年。
四、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正高职高级工程师:
本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取得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满5年。
附件2
职称评审所需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内容 |
数量 |
1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一览表》 |
1份 |
2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清单》 |
1份 |
3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贴1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 |
2份 |
4 |
《继续教育审核登记表》及其他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报中级:2015—2018年累计不少于324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08学时;申报副高、正高:2014—2018年累计不少于396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132学时。) |
1份 |
5 |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打印表》(贴两张小二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 |
1份 |
6 |
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认证日期截止到10月底(如在网上查询不到,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
1份 |
7 |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1份 |
8 |
公示结果、《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所在单位出具) |
1份 |
9 |
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1份 |
10 |
业绩成果证书及证明等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
1份 |
11 |
专著、论文或报告等材料。(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进行权威期刊数据检索,并打印检索结果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随论文一起上报) |
1份 |
注:1.以上第1-5项在宁夏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上由系统生成自动导出打印,不得自行制表打印。 2.申报副高、正高的人员,请从已发表的论文中选1篇,将论文期刊封面、目录以及论文内容用A4纸双面复印5份,另装1个档案袋,在封皮上注明姓名、单位、手机、申报专业,随申报材料一起上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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