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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使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企业资质名录有关事宜的通知
  1. 来源:
  2. 发布时间:2018-10-22 11:12

宁交办发〔2018〕274号

各有关单位:

交通运输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2017年51号、2018年25号和2018年26号公布了公路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标和资格预审文件的标准文件,由于部分招标单位对标准文件理解有偏差,导致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录入压力过大。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发布范围为: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公路施工、设计和监理企业。具体包括: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标准文件中对企业必须进入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要求,只是针对由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公路施工、设计和监理企业,各单位在今后招标工作中不得强制要求所有投标人必须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企业资质名录。

如需查询其他非交通运输部审核、审批资质的公路施工、设计和监理企业的相关信息,可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8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