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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区级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公示
  1. 来源:
  2. 发布时间:2018-09-10 09:28

现将拟开展自治区级无车承运人试点业务的第一批14家企业中的宁夏聚安星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8年9月10日起至9月18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单位或个人对试点企业有异议,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反映问题。对确有问题的,经调查核实,将取消试点资格。

来信请寄:自治区纪委监委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交通运输厅运输处(邮编750011)。

联系人:盛常华、马锐 

联系电话:0951-6076833  0951-6076770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8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