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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统计公报
  1. 来源: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 发布时间:2018-08-21 19: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统计汇总结果公报如下:

一、收费公路总体情况

(一)里程构成情况。

截至2017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里程1650.90公里(不含已取消收费公路,下同),占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总里程34600公里的4.77%。其中,高速公路1609.50公里,一级公路28.80公里,独立桥梁12.60公里,分别占收费公路里程的97.49%、1.74%和0.76%。

(二)主线收费站分布。

截至2017底,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共有主线收费站19个。其中,高速公路16个,一级公路1个,独立桥梁2个,分别占主线收费站数量的84.21%、5.26%和10.53%。

(三)建设投资情况。

截至2017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541.51亿元。其中,财政性资本金投入为190.34亿元,非财政性资本金投入20.27亿元,举借银行贷款本金314.43亿元,举借其他债务本金16.47亿元,分别占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35.15%、3.74%、58.07%和3.04%。

(四)年末债务余额。

截至2017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年末债务余额为245.54亿元,其中年末银行贷款余额224.78亿元,年末其他债务余额20.76亿元,分别占收费公路债务余额的91.55%和8.45%。

(五)收支情况。

2017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24.43亿元,支出总额为30.06亿元,通行费收支缺口5.63亿元。

2017年度的收费公路支出中,偿还债务本金支出10.52亿元,偿还债务利息支出10.95亿元,养护支出3.76亿元,运营管理支出4.70亿元,税费支出0.13亿元。分别占收费公路支出总额的35.00%、36.43%、12.51%、15.64%和0.43%。

二、政府还贷公路情况

截至2017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还贷公路里程1609.50公里,累计建设投资总额474.77亿元,年末债务余额199.37亿元,年通行费收入23.49亿元,年支出总额27.04亿元,分别占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的97.49%、87.68%、81.20%、96.15%和89.95%。

(一)里程构成情况。

我区政府还贷的1609.50公里收费公路全部为高速公路,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占收费高速公路里程的100%。

(二)建设投资情况。

474.77亿元政府还贷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全部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政府还贷公路建设累计资本金投入185.32亿元,资本金比例为39.03%。其中,财政性资本金投入185.32亿元,非财政性资本金投入0亿元。政府还贷公路建设累计债务性资金投入为289.45亿元,占政府还贷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60.97%。债务性资金投入全部为举借银行贷款。

(三)年末债务余额。

199.37亿元政府还贷公路年末债务余额全部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年末债务余额。

(四)通行费收入。

2017年度,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23.49亿元。全部为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

(五)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还贷公路支出总额为27.04亿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10.25亿元,偿还债务利息支出8.49亿元, 养护支出3.74亿元,运营管理支出4.46亿元,税费支出0.10亿元,分别占政府还贷公路支出总额的37.91%、31.40%、13.83%、16.49%和0.37%。

(六)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度,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支缺口3.55亿元。全部为高速公路收支缺口。

三、经营性公路情况

截至2017年底,宁夏回族自治区经营性公路里程41.40公里,累计建设投资总额66.73亿元,年末债务余额46.16亿元,年通行费收入0.94亿元,年支出总额3.01亿元,分别占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的2.51%、12.32%、18.80%、3.85%和10.01%。

(一)里程构成情况。

41.40公里经营性公路中,一级公路28.80公里,独立桥梁12.60公里,分别占经营性公路里程的69.57%和30.43%。没有经营性高速公路。

(二)建设投资情况。

66.73亿元经营性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中,一级公路15.75亿元,独立桥梁50.98亿元,分别占经营性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23.60%和76.40%。

经营性公路建设累计资本金投入25.28亿元,资本金比例为37.88%。其中,财政性资本金投入5.01亿元,非财政性资本金投入20.27亿元。经营性公路建设累计债务性资金投入为41.45亿元,占经营性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62.12%。其中,举借银行贷款本金24.98亿元,举借其他债务本金16.47亿元。

(三)年末债务余额。

46.16亿元经营性公路年末债务余额中,一级公路11.18亿元,独立桥梁34.98亿元,分别占经营性公路年末债务余额的24.22%和75.78%。

(四)通行费收入。

2017年度,经营性公路通行费收入0.94亿元。其中,一级公路0.21亿元,独立桥梁0.73亿元,分别占经营性公路通行费收入的22.34和77.66%。

(五)支出情况。

2017年度,经营性公路支出总额为3.01亿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0.28亿元,偿还债务利息支出2.45亿元, 养护支出0.01亿元,运营管理支出0.24亿元,税费支出0.03亿元。分别占经营性公路支出总额的9.30%、81.40%、0.33%、7.97%和1.00%

(六)收支平衡情况。

2017年度经营性公路通行费收支缺口2.07亿元。其中,一级公路收支缺口0.52亿元,独立桥梁收支缺口1.55亿元。

四、通行费减免情况

2017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共减免车辆通行费3.26亿元。其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减免2.06亿元,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减免0.98亿元,其他政策性减免0.22亿元,分别占通行费减免总额的63.19%、30.06%和6.75%。

附表:1、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统计汇总表

注释:

1.政府还贷公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收费时使用财政票据。

2.经营性公路: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收费时使用税务票据。

3.累计建设投资总额:是指历年建设投资和当年新增建设投资之和,包括征地拆迁、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投资,不含养护、大中修投资。

4.财政性资本金投入、非财政性资本金投入: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中分别属政府财政和其他来源的资本金部分。

5.举借银行贷款本金、举借其他债务本金:是指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中通过举借银行贷款和举借其他债务筹集的债务性资金,即原始银行贷款本金和原始其他债务本金,不考虑偿还因素。

6.养护支出:是指公路日常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预防性养护、养护设施设备购置、养护检查检测、应急养护等费用支出之和。

7.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是指公路附属设施和机电工程的改建支出,如收费站、收费广场、服务区、信息监控与发布、ETC系统的改建,部分路段线位调整、提升技术等级、增加车道数和出入口,以及立交工程的改建工程。

8.税费支出:是指税务部门征收的所有税金与政府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征收或提取的规费之和,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所得税、房产税、教育附加、水利基金、交警经费等。

9.运营管理支出:是指人工成本、设备购置、路政管理、路产巡查、保险费用、水电燃油及取暖等支出,以及办公、差旅、运输、租赁、修理、咨询、诉讼、排污、物料消耗、技术开发、业务招待、赔偿等支出。

10.其他支出:指除还本付息支出、养护支出、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税费支出和运营管理支出之外的所有费用支出。

11.通行费收支缺口:使用通行费收入减去支出总额,正值为盈余,负值为缺口。当出现通行费收支缺口时,主要依靠财政补贴和举借新债弥补。

12.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占比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附件:

1、收费公路统计公告附表

2、2017年宁夏收费公路统计公报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