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全区农村水路客运油价补贴标准的通知
  1. 来源:
  2. 发布时间:2017-07-21 18:07

宁地海事〔2017〕56号

各市、县(区)地方海事局(处):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交通厅关于下达2017年农村客运 出租车等行业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

贴预算指标的通知》(宁财(建)指标〔2017〕302号)要求,经测算,我区农村水路客运船舶补贴额每总吨补助标准为224元。请各单位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制定补贴资金使用方案,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将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补贴对象。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海事局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