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实施方案》,我区第一批“四好农村路”自治区级示范县已经产生。在此基础上,拟推荐原州区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5月24日至5月31日),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联系。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纳金勇 0951-6076822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