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相关要求,现对“国道341线黑城至海原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国道341线黑城至海原段公路
(2)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为旧路改扩建项目,路线全长39.22km。本项目起点位于海原县海兴开发区西侧,X405线海兴开发区过境段路基宽度15m与8.5m的交界处,终点位于海原县史店乡省道204线和原县道405线交叉口处。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60km/h,路基宽度1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本工程计划2017年4月开工,2018年12月完工。总投资为33767.83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王凯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陆王烨
联系电话:0771-2311625
电子邮箱:368607185@qq.com
四、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现场调查踏勘,资料收集以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外业作业:①工作踏勘②项目沿线地区自然状况调查③社会经济状况调查④资料收集⑤工作协调;
内业作业:①资料归纳管理②工程分析③环境要素影响评价,包括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和固体废物④环境风险分析⑤环境保护措施分析⑥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⑦图件绘编、报告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您认为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哪方面?
4.您对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所采取的环保措施有何建议?
5.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您若不支持本项目,请说明理由
六、公众提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的意见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者电话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