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相关要求,现对“银昆高速银川河东国际机场段改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结论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银昆高速银川河东国际机场段改线工程
(2)建设项目概要:
拟建项目主线K0+000-K4+360段为新建段,全长4.36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主线K4+360-K7+300段为旧路扩建段,全长2.94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由原来的24.5m扩宽到26m。银川河东国际机场互通为新建,匝道A、B、C、D采用单向三车道标准,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5.75m;匝道E、F、G1、G2、G3、R、 L1采用单向单车道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9m。综合保税区互通为新建,匝道J1、J4采用对向双车道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16.5m;匝道 J2、J3、J5、J6采用单向单车道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9m。连接线H线和L2线均为新建,采用双向双车道三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全线新建互通式立交2处,新建特大桥1058m/1座,大中桥1783.2m/20座,涵洞71道。 桥涵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 = 1 \* ROMAN I级,沿线新建匝道收费站2处,发卡站2处。项目总投资估算金额为77014.93万元,建设工期2年,总投资为77014.93万元。
二、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的不利影响主要产生在施工期,表现为项目占地破坏地表植被,可导致局部区域水土流失增加,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降低;施工噪声对沿线村庄短期内造成影响;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对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产生的影响以及扬尘和沥青烟的污染影响等。
三、主要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区,避免随意新增占地对植被的破坏。(2)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避免随意挖填对区域生态造成不利影响。(3)加强公路沿线绿化,确保路侧良好的生态效益。
2、空气环境保护措施:
(1)混凝土拌合站应设置除尘装置,排气烟囱不得低于15m,并定期洒水降尘。(2)沥青采用密闭罐运输到施工现场,由高效沥青摊铺机进行现场滩铺作业,减少沥青烟挥发污染。(3)加强对施工区洒水降尘,尤其对临近敏感点路段。(4)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采用篷布遮盖。
3、水环境保护措施: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涵洞施工避开了雨季,同时及时清运涵洞开挖方。(2)临时施工营地设置沉淀池,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禁止随意排放。(3)临时施工营地设置环保旱厕,定期清掏,洗漱废水泼洒地面降尘。(4)收费站生活污水排水机场污水管网。(5)加强施工管理,筑路材料的堆放远离黄河。
4、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中合理安排工序,临近敏感点周围450m的施工现场避免在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及施工材料运输作业;并通过限速、加强公路平整和夜间禁鸣等措施降低车辆运输交通噪声影响。(2)拌合设备应安装相应的减震消音设施,最大限度减少生产噪音。(3)在靠近敏感点的路段设置2.5m高的铁皮挡板等,以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4)根据营运期敏感点环境噪声预测结果,对营运近、中期超标的临河村采取安装长600m,高2.5m声屏障的降噪措施,对营运远期超标的黄河书院采取跟踪监测,预留资金的措施。
5、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为建筑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数量较少,拟运送至政府指定的消纳场处理。(2)项目共设有1处临时施工营地,施工产生生活垃圾4.8t/a。项目在临时施工营地建立了小型的垃圾临时堆放点,安排专人定期清除垃圾,并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3)收费站工作人员产生生活垃圾2.19t/a,收集后定期运往地方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黄河东岸的交通条件,为沿线地区的资源开发提供良好的交通支撑,有利于银川河东机场的改扩建及银西高速铁路的项目实施,对加强黄河东岸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改善区域投资环境、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有效落实情况下,项目建设和营运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可为环境所接受;故本评价认为银昆高速银川河东国际机场段改线工程从环境保护角度是可行的。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人:王凯
2、评价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伍工
联系电话:010-58278558
电子邮箱:wuyurong@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环境合理性、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 本报告书对项目环境影响分析是否全面,有否未涉及的环境影响问题;
(2)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可行,有否其他的措施建议;
(3)在采取报告提出的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考虑是否可行。
(4)项目全本公示见附件。
七、公众提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的意见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者电话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八、公示有效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六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