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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告
宁夏交通运输厅          系统管理员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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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委托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对“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S60西吉至会宁(宁甘界)公路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西吉县境内。路线起点位于西吉县城东侧与正在实施的S60固原至西吉公路顺接。路线大致呈东北向西南走向,经吉强镇夏寨村、布线在西吉县南侧山脚处,并行于G309南侧,夏家大路村、庞湾村、毛家坪村、戴家咀村,新堡村、三合村,终点位于李家堡子(宁甘界),西吉至会宁公路甘肃段(未实施),路线全长约45.95km。项目共设互通式立交3处、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大桥17座、中桥18座、涵洞141道,通道49处、长隧道2座,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的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km/h,路基宽度为21.5m。

本工程计划于2017 年开工建设,2019 年底建成通车,总投资368607万元。

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邮编:750011               电话:0951-6076780            联系人:倪佩佩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240号   邮编:100013  电话:010-58314603   电子信箱:cghca@163.com        联系人:曹广华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召开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                         

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采用公众知悉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2、采取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形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3、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⑴ 对修建该公路的看法和态度,以及具体要求和建议;     

⑵ 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经济发展,请做出预测;

⑶ 该公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本单位基础设施的改善,如住房、商业、医疗、教育、娱乐等;

⑷ 修建该公路后,城市(区、乡)和土地规划方案将有所变化,请做出规划预测,并请对国土增值进行预测;

⑸ 修建该公路对沿线民众生活质量有什么影响;          

⑹ 修建该公路对湿地景观有何影响,对旅游业的发展是否有促进作用;

⑺ 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环境影响评价人员调查中,直接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口头陈述自己的意见;

2、在问卷调查表中,或以书面的形式向环境影响评价调查人员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面的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4、以书面的形式向当地政府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七、公示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2016年6月13日至2016年6月24日(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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