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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社会各界对宁夏公路管理分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意见的公告
  1. 来源:宁夏交通运输厅
  2. 发布时间:2015-12-04 17:43

推行交通运输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是交通运输部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的重大举措,2015年10月3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单位)行政职权事项清理调整意见的决定》将宁夏公路管理局所有行政职权事项全部清理调整为属地管理,除重大事项外,由所属设区的市公路管理分局负责。为明确清理调整后的宁夏公路管理银川分局、石嘴山分局、吴忠分局、固原分局、中卫分局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立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实施方案》要求和《交通运输厅关于建立交通运输部门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我厅组织宁夏公路管理局编制了《宁夏公路管理局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分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对该清单的意见和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并在12月12日前通过电话、书面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951-6076736

联系人:杨淑萍

电子信箱:jtystfgc@nxcd.gov.cn

单位地址:交通运输厅737室(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附件:《宁夏公路管理局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分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征求意见稿)》.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