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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全区交通运输行业2012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1. 来源:
  2. 发布时间:2012-06-07 09:14

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联系企业: 

    根据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关于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2012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政法便函〔2012〕41号)和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举办2012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宁节能办发〔2012〕17号)精神,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决定于6月10日至16日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开展2012年节能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低碳,绿色发展”。 

    二、今年是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关键之年,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二五”节能专项规划》、《自治区“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大力促进我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与低碳发展。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协调,把开展好节能宣传周活动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周密部署,制定社会影响力大、预期效果好的实施方案,安排节能宣传专项经费,确保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三、大力宣传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成效。各市、县(区)交通运输局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要大力宣传我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成效。道路运输管理局要组织宣传《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组织宣传全区参加“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专项行动成果,继续深化推进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动;组织推广节能驾驶操作经验和车用节能产品技术,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各有关单位要通过在客货运站点、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信息板、公交站等公共场所及车辆上利用视频、海报、节能减排公益短信等多种方式宣传低碳交通运输发展理念。交通信息监控中心和记者站要通过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宁夏交通报》等行业媒体,重点宣传主题活动和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干部职工的节能减排意识,引导干部职工为推动行业节能减排献计出力。交通学校要广泛开展以节能减排、绿色生活为主要内容的课堂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勤俭节约、爱惜资源、循环利用的绿色生活理念。各单位工会要进一步推动“我为节能减排做贡献”活动深入开展,组织广大职工开展以“三比一降”为主要内容的节能减排达标竞赛活动。各单位共青团组织要动员青少年继续开展以节约一滴水、节约一度电、节约一张纸、节约一粒米为主要内容的节约资源活动;开展节能减排志愿者活动,选树青少年节能减排典型,积极创作以节能减排为主题的儿歌、童谣、动漫、故事等艺术作品,引导青少年充分认识节能减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四、各单位机关要带头开展低碳体验活动。各单位要在机关中开展以“珍惜生命之源,人人节水护水”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6月13日为“低碳体验日”,要鼓励倡导机关干部职工选择公共交通工具、自行车、步行出行方式上下班。开展抵制商品过度包装活动,倡议从日常生活和身边小事做起,提倡俭素为美,反对奢侈浪费,自觉抵制商品过度包装,带头使用环保购物袋,减少使用塑料袋和一次性用品。 

    各单位机关要以“节能低碳,绿色发展”为主题,举办公益讲座,组织参观节能环保展览,增强干部职工对低碳绿色发展重要性的认识和感知,鼓励个人用实际行动来践行低碳生活,体现社会责任。要广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减排效果,普及节能知识,传播节能理念。各级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积极参与“节能宣传周”活动,努力做到人人参与,人人体验,人人为节能减排做贡献。 

    五、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节能宣传周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对今后的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于6月22日前将电子版总结材料报送至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 系 人:裴建成  马晓军; 
    电    话:0951-6076831  6076832; 
    电子邮箱:kjjyc@nxcd.gov.cn。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