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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参加全区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
  1. 来源:
  2. 发布时间:2011-11-17 16:44

    宁交办发〔2011〕217号

交通运输工会、厅机关各处(室):

       今年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为进一步推动交通运输系统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按照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全区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安排,交通运输厅决定组织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员参加全区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为认真做好参加考试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12月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形式另行通知)。


       二、参加考试人员

       参加全区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的人员是:交通运输厅公务员;交通运输工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三、考试内容

       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行政法和公务员法为主要内容,考核公务员对这些内容以及宪法、刑法、民法、经济法等法律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程度。   

       为便于广大公务员及时学习法律知识,提高学习效果,达到以考促学的目的,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宁夏司法行政网》上公布了考试辅导习题。交通运输厅将考试辅导习题在厅机关OA办公网(内网)和交通运输厅网站(外网)上公布,请参考人员认真学习网上公布的考试辅导习题,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网络链接地址:

       (一)宁夏司法行政网:
       (二)宁夏交通运输厅:


       四、考试结果

       此次全区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要作为2011年度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内容,并根据考试成绩填写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登记表,归入个人档案。无故不参加考试者(因组织、人事部门安排的外出学习、会议等特殊原因除外)、参加全区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具体要求

       各处(室)要高度重视此次全区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工作,要认真组织本处(室)人员下载考试辅导习题进行学习,扎实做好考前准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完成。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厅政策法规处联系。

       联 系人:甘庆中、杨淑萍

       联系电话:6076722、6076736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