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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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8-02 11:07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和《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的通知》(交质监发[2008]274号)的有关规定,宁夏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宁夏宏鑫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申请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的材料进行了审核,申请材料合格后组织专家评审组按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评定程序该试验室进行了现场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组出具的《现场评审报告》下发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整改通知书》。根据专家评审组的评分,宁夏宏鑫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按照有关规定,对专家评审组提出的问题进行了3个月的整改。整改完成后提交了整改报告,专家评审组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核并出具了复核评审意见,现拟评定宁夏宏鑫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为综合丙级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按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1年8月2日至2011年8月8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的试验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进行反映,联系电话:0951-6076570、6076913,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邮编:75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