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固原市张易至隆德公路工程项目起点K30+000位于原州区张易镇向西626m,接固将公路K32+956,与固将路呈“T”型平面交叉,终点K59+755.552位于隆德县城以东1.5km G312线K1870+000处,与G312线和隆庄公路(在建)构成“十字”型平面交叉,路线全长29.741km。本项目为旧路改建项目,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采60km/h,路基宽度10m。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更。本项目项目实际总投资27981.77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723万元,占全部工程总投资的2.58%。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大气污染治理、声环境治理、水环境治理及生态恢复等。
二、主要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项目建设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了环评报告及其批复文件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对照《固原市张易至隆德公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对本项目施工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和运营期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现场核实,采取撒播草籽、灌木种植等生态恢复措施,大气污染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固废统一收集处理等。
三、验收调查主要结论
(一)生态环境
(1)生态敏感目标调查结果
本项目评价区为生态一般区域,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等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分布。调查期间,评价区未发现有国家或地方野生重点保护动植物分布,主要生态敏感目标为农用地、沿线的植被。
(2)占地及植被影响
项目实际永久占地75.63hm2,项目实际永久占地较环评增加12.95hm2。
(3)生物多样性影响调查
本工程的建设和运营对沿线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不大。
(4)临时占地生态恢复与利用情况
本项目实际临时占地面积为9.27hm2,较环评阶段增加了7.27hm2,主要是由于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三个标段,每个标段在尽量租用现有场地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减小对生态环境的扰动,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均已进行植被恢复。
(5)农业生态影响调查
本项目实际占用耕地59.03hm2,比环评阶段相比较,实际占用耕地数量增加11.63hm2,对区域内农业生产格局和农业生产供给产生影响较大。主要是由于施工图设计阶段在详细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反复优化纵断面线形,纵断面较多,延伸较长,致使项目永久占地面积增加。
(6)环评阶段估算路基总挖方量108.57万m3,填方量45.31万m3,实际挖土石方总量为178.62万m3,填方量103.52万m3,经过调查,土石方量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在详细现场踏勘的基础上,反复优化纵断面线形,纵断面较多,延伸较长,本次纵断面线形设计时,对不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路段全部进行了优化调整,并结合沿线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综合考虑控制标高,合理确定填土高度,致使项目土石方量增加。
(二)声环境
昼间: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4a 类标准(70dB(A))的监测点监测值和 2 类标准的监测点监测值均达标。
夜间: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55dB(A))的监测点监测值和 2 类标准的监测点监测值均达标;2类标准的监测点监测值均达标。监测噪声值与车流量基本成线性关系,监测值随车流量的增减而升降。
(三)水环境
(1)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原环评阶段,本项目路线在K44+200~K45+000穿越田滩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在K48+000~K48+500穿越姚套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在K48+100~K48+300处经过倪套水库及倪套水源地。验收调查阶段,本项目路线在K44+050~K45+520穿越田滩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在K48+300~K48+700左侧270m处伴行姚套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在K47+100~K48+200右侧20m处伴行倪套水库及倪套水源地。
上述水源地均为隆德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根据原环评要求,路线穿越田滩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设置一个50m3的收集池,做防渗底衬。根据《中共固原市委员会专题会议纪要》([2015]4号)以及《关于印发固原市旅游环线公路专项规划(2016年-2020年)的通知》(固政办发[2016]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为旅游公路,禁止危化品车辆通行,不存在危化品流入地表水体污染水质的现象。
(2)施工期环境影响
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桥梁尽量避开行洪期建设;对施工过程中的废渣及时进行了清运,没有发生堵塞河道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设备运行良好,没有产生含油污物;施工材料设置于远离排洪沟的地方,雨季有遮盖;施工营地如未租用当地农民的民房,则设置有旱厕,产生生活污水泼洒于场地进行降尘;拌和站等施工场站周边无地表水体,场地周边设置有临时排水沟和沉淀池,以收集和沉淀处理生产废水。
(3)营运期地表水影响
项目建设有完善的公路排水设施;沿线桥梁靠近水体两侧均设置了防撞防护栏,并设有警示标志,项目试运营至今,没有水体污染事故的发生。
四、验收意见
综合以上调查与分析结果,建设单位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固原市张易至隆德公路项目较好地落实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批复及工程设计所提出的环保要求,并针对沿线声、水、生态、环境风险方面的环境影响采取了有效的减缓措施,声环境现状达标,生态环境恢复良好。
本调查认为,固原市张易至隆德公路项目符合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项目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公示期为20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0日-2020年12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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