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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有序做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年龄调整衔接工作
行政审批处、运输海事处、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阅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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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要求,切实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年龄上限由60周岁调整为 63周岁的惠民利企政策落到实处,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平稳有序做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年龄调整衔接各项工作

一是明确标准,全量摸清人员底数。此次政策调整惠及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等群体,覆盖面广、涉及人数多,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第一时间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有关标准,依托信息系统和档案资料,对符合条件的从业人员全面梳理建册,确保全覆盖、无遗漏。二是严守底线,认真开展信息核实。坚持做到政策调整与安全监管统筹衔接,对于初步梳理符合证件恢复和延续条件的从业人员,协同公安交管等部门,认真核实比对驾驶证状态、驾驶资质、违章情况等信息,及时清退不符合从业条件人员,确保年龄调整不降低安全标准、不放松监管要求,从严把好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口。三是优化服务,全面实现免申即享。及时升级调整宁夏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对信息核对后符合年满60周岁且未超过63周岁、此前因年龄原因注销从业资格证件的从业人员,全面推行资格自动恢复、有效期自动延长的免申即享服务,通过系统平台统一批量处理,全程网办、无需跑腿,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从业人员负担。同时,同步更新系统许可条件、办理规则和业务流程,推动年龄调整与从业资格准入、延续、变更、注销等业务办理无缝衔接,切实提升审批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自2026320日新政策施行以来,全区已累计恢复、延续相关从业资格3400人次,有效稳定了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队伍,激发了市场活力。

下一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效果,不断优化服务流程、健全监管机制、强化宣传引导,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保障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为全区道路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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