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灾害天气主动防御工作走深走实
厅安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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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灾害天气主动防御工作有关安排部署,近期,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全区交通运输领域强降雨、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主动防御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全区交通运输领域灾害天气主动防御工作落细落实。
一是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气象、公安、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的会商研判,及时向属地交通运输企业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及时启动灾害天气防御响应。二是强化指挥调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同级地方政府应急指挥体系工作衔接,进一步完善属地指挥调度机制,强化对属地交通运输企业的工作调度、临灾叫应、应急处置等工作。三是做好隐患排查和力量预置。各单位要结合春节春运、汛期暑期等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提级管控、公路桥梁隐患排查等专项行动,及时排查整治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同时按照应急预案,在重要路段和点位提前预置应急力量和设备,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四是落实“响应、巡查、管控”要求。聚焦公路运营、道路运输、水上运输、公路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针对大风、大雾、暴雪、暴雪等灾害天气,对照“响应、巡查、管控”关键环节,明确了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养单位、执法机构、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属地交通运输企业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措施,形成了可操作、规范化的工作流程,解决了灾害天气主动防御工作“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的问题,督促灾害天气主动防御措施落地落实,形成“预警、叫应、行动、反馈、核实”工作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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