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累计安排补助资金27亿元,支持各市、县(区)改造提升农村公路1.2万余公里,连续三年超额完成自治区民生实事任务。截至2025年底,全区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建制村通等级路、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比例均达到100%,技术状况优良中等路率达到96.74%,高质量完成85%的既定目标,较“十三五”末的84.02%提高12.72个百分点,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交通运输服务保障。
一、服务乡村全面振兴,为产业发展开辟“快车道”
三年攻坚行动惠及全区22个县(市、区)、193个乡镇、1981个行政村,连接旅游景区99个,推动农村公路与旅游、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有效提升了公路运输效率,降低了企业运输成本和产品运输损耗率,改善了旅游景区对外通行条件,服务支撑乡村产业振兴更加有力。
二、促进群众就近就业,为增收致富拓宽“新路径”
优先吸纳脱贫人口等低收入和就业困难人员参与农村公路养护和建设,在养护领域开发就业岗位8500余个,人均月收入1260元,在建设领域吸纳近1.5万人就业,发放劳动报酬4.89亿元,有效带动了群众就近就业增收。
三、增强公路安全韧性,为群众出行打造“放心路”
深入推动农村公路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农村公路桥梁技术状况检测和安全隐患排查,优先支持安全提升类项目,三年共改造危桥61座,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317公里、防汛能力提升工程793项,农村公路危桥实现动态清零,安全防护和抗灾能力显著增强,群众出行更加安全便捷。
四、提高运输服务品质,为城乡融合架起“连心桥”
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全区乡镇通公交率达73.6%,红寺堡区、隆德县成功创建全国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扎实推进农村客货邮商融合发展,县域物流配送中心实现全覆盖,14个县级行政区开展融合业务,累计开通162条客货邮商合作线路,农村公路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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