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9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全面落实《办法》要求,以规范、高效开展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审批为抓手,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服务、完善制度、精简流程,有力支撑了全区公路工程检测市场健康发展。一是完善机制,夯实基础。《办法》发布后,交通运输厅积极行动,研究制定资质许可工作指南,明确资质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及监管要求,积极有序做好政策过渡衔接。同时,通过主动上门、专项指导、常态交流等进行政策宣贯,为顺利规范开展资质许可打下良好基础。二是优化服务,提升效能。动态更新厅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完善网上办理模块,全面公开审批条件、材料清单、流程时限,着力压减专家技术评审时限,高效完成13家检测机构资质审批,评审时间较法定时限压缩40%以上。三是严格标准,强化监管。依据资质等级要求,严格审查标准,对2家不满足资质等级条件的检测机构做出不予审批的决定。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年度信用评价机制,制定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督促获证机构规范从业、杜绝虚假报告,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环境。
下一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将持续优化审批服务与管理,加强制度创新,提升监管效能,引导检测机构诚信经营、提升能力,为我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打牢质量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