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平竞争审查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不断强化交通运输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助力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持续优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办法》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共设置7章31条,明确规范审查范围、审查机制和程序、审查标准、例外规定适用、第三方评估、监督与责任追究等内容,通过对事关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准确评估对市场竞争的影响,从根本上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办法》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和约束行政行为,切实防止出台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可以从源头上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点名扶持等行政垄断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激发经营主体创新创业活力,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