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的重要论述,锚定全区公路交通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推进高速公路沿线光伏发电试点,不断完善引领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公路能源供给体系,提升全区公路服务设施能源保障能力。截至2024年8月份底,全区建成运营高速公路服务区36对,已建成充电桩199根,换电站1座,覆盖率提升至83.3%,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持续优化完善,电动汽车出行电力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强化规划引领和制度保障。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计划到2025年年底前,基本形成以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运行维护服务良好,群众出行有保障的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更好满足公众高品质、多样化出行服务需求。制定印发《收费公路养护管理监督与考核暂行办法》,将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加强对高速公路管理运营单位的监督考核,提高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质效。
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新建服务区同步建设。在银昆高速太阳山开发区至彭阳段、乌玛高速公路惠农至石嘴山段等新建高速公路,建设充电桩65根,实现新建服务区与充电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用”。推动既有服务区覆盖扩面。在京藏高速贺兰服务区、乌玛高速渠口服务区等已投入运营但暂未建设充电设施的6对服务区建设充电设施30根,确保到2024年底,实现全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100%覆盖。推动繁忙服务区加密扩能。在福银高速同心服务区、京藏高速天湖服务区等交通流量较大、充电需求旺盛,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存在排队充电现象的服务区,持续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将加密的充电设施输出功率全部更新为250kVA至500kVA的超快共享型充电桩,有效提升充电速度,更好保障群众快速充电需求。推动充电信息服务水平提升。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随手查”服务工作方案》,建立充换电基础设备信息数据台账,通过“总对总”方式完成与交通运输部的数据对接关联,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实时精准的充电信息查询服务。
推动“公路交通+光伏”试点建设。推进“公路+光伏”融合发展模式,积极稳妥开展公路沿线光伏开发利用相关工作。在银百高速宁东至甜水堡段项目上建成投用分布式光伏项目1个,建设光伏发电站9处,装机容量0.9兆瓦,年发电量118万千瓦时。在海平高速公路项目上建成分布式光伏项目1个,在部分收费站、服务区和路基边坡安装太阳能光伏板6031平方米,装机容量3.5兆瓦,年发电量502万千瓦时。积极推动天湖服务区光储充等试点项目,建设“光储充”一体化车棚,实现光伏绿电的最大化利用。利用云计算平台实现对光伏与风能发电流向的最佳决策,实现“源荷互动”,通过整合道路监控、客流量分析等功能,计算服务区碳排放指标,形成“能控+路控”的综合性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实现科技赋能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