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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厅扎实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1. 来源:厅政策法规处
  2. 发布时间:2024-04-19 08:5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有关工作安排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着力构建完善协同监管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是精心组织抓落实。全力做好自治区“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和维护,完成交通运部门94项监管事项以及378行政执法事项的梳理和信息录入,推动监管事项“三级四同”标准化和监管应用信息化针对“两客一危”道路运输车辆等重点监管领域,制定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二是协同联动抓落实。深化部门联动,构建交通运输、公安、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实施联合监管,以部门间的“多打扰”实现对市场主体的“少打扰”。加强层级联动,视情开展区、市、县三级联合执法,通过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协同执法,提高问题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和监管效能。推进区域联动,加强区内市县间协同和省际间协调,破解监管标准不一、执行困难等问题,提高执法办案工作效率。三是以点带面抓落实。在银川市等地区先行开展试点,通过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制度,在部门协作、联合检查任务实施、检查结果应用等方面及时总结经验成效,为全区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同时,不断拓展多部门协同监管事项范围,力争交通运输领域跨部门监管事项“应联尽联”、全面覆盖。四是创新方式抓落实。结合相关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情况,依托信息化手段,综合评定信用风险等级,坚持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并重,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同时,将柔性执法理念贯穿跨部门监管全过程,做到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全面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交通运输市场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