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工程技术系列交通运输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评审时间、资格条件、申报流程等方面,对做好2023年度交通运输专业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相关主管部门关于职称评审工作新要求,着力破除人才发展机制障碍,畅通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服务通道。一是保持职业资格与职称有效衔接。对已取得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任职对应管理目录所列职业资格的,即视同取得相应层级和专业职称,不再重复参加与之对应专业、层级的职称评审,不再办理换发职称证书,减少人才重复评价,为专业技术人员减负。二是加大重点领域人才倾斜力度。与全区职称评审同步开展基层事业单位正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评审工作,经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审核同意,申报人员可申报参加定向职称评审。打破非公有制企业参评职称层级壁垒,对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年限较长、未参评过职称、业绩贡献达到评审条件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满足一定要求,可申报参评相应层级职称。三是着力破除学历限制性条件。对达不到规定学历要求、业绩贡献较为突出的申报人员,可由同行专家推荐破格申报,选人用人突出实绩。四是鼓励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贯通高技能人员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取得高级工及以上技术等级的技能人才,达到相关评审条件的,可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于2023年6月8日至7月8日登录“宁夏人事人才管理信息系统-职称评审”选择相应系列和申报层级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