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和鼓励广大交通运输建设从业单位争创优质品质工程,12月6日,交通运输厅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认定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明确了“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评选范围、申报条件、具体程序及所需材料、复审及认定要求、表彰奖励、评选纪律和问责等方面的内容。
《细则》规定,“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每年认定一次,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每年评定“西夏杯”交通运输类优质工程数量不超过10个。对质量优异、社会效益突出的“西夏杯”优质工程,可作为推荐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的备选工程,奠定入选全国“鲁班奖”评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