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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7号)
  1. 来源:交通运输部
  2. 发布时间:2019-11-06 16:08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已于2019年10月16日经第2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小鹏 
2019年10月21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决定

交通运输部决定废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职能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民航总局令第187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