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大连海事大学、部规划研究院、部科学研究院、部水运科学研究院、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中国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救捞局,海事局:
根据《2018年度交通运输部教育培训计划》(交人教函〔2018〕96号),部分两期举办综合交通运输规划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管理与创新。
二、培训目标
提高对当前交通运输行业发展形势及交通强国建设等重大战略的认识,提升规划人员的行业规划管理水平。
三、培训内容
部(包括部管国家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以及特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专家就以下内容作专题讲座:
1.铁路、民航、邮政、公路、水运、城市交通等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2.交通运输军民融合、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数字交通等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3.规划计划的统计监测、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第1期:2018年7月24日至7月26日,7月23日报到。
第2期:2018年8月21日至8月23日,8月20日报到。
(二)培训地点。
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交通运输部党校),河北省三河市燕郊镇行宫西大街229号。
五、培训人员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分管规划(计划)工作的领导,规划(计划)处负责人员。每个单位3人(两期合计)。
(二)沈阳、南京、西安、武汉、成都、广州、济南、郑州、兰州、昆明、乌鲁木齐、呼和浩特等12个主要城市交通运输局(委)分管规划(计划)工作的领导。每个城市2人(两期合计)。
(三)大连海事大学,部规划院、交科院、水运院、公路院、通信信息中心,部长航局、救捞局、海事局等9个单位分管规划(计划)工作的领导。每个单位3人(两期合计)。
六、培训要求及其他
(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提前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并于2018年7月13日前提交报名回执。
(二)请沈阳、南京、西安、武汉、成都、广州、济南、郑州、兰州、昆明、乌鲁木齐、呼和浩特等12个主要城市所在省份的交通运输厅将本通知转相关市交通运输局(委)。
(三)请学员围绕交通强国建设、规划管理创新的思考提前准备书面材料(结合个人工作实际,无字数要求),于报到前提交给联系人。培训期间,将组织学员开展交流讨论。
(四)部承担学员的食宿费、培训费。
联系人及电话:部管理干部学院 陈水池 010-61591625,13520579383,010-61591677(传真),2644868742@qq.com;部综合规划司 毛睿,010-65293117,15810249014。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