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面向社会征求《宁夏 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和《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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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的决策部署,持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执行力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交通运输法治化营商环境,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修订《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2026年版)》,并建立《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事项清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6年6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箱发送:nxjtystzcfgc@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邮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交通运输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951-6076995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6年 5 月12日
《宁夏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裁量基准(2026年版)》《交通运输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事项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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