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阅读量:
【字体: 小 中 大 】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备案管理,助力企业开拓国际道路运输业务,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在2025年2月9日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电子邮件请发至:535965493@qq.com。
二、来信请寄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321室(邮政编码:750002),并在信封上注明“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备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联系电话及传真:0951-6076583。
附件: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备案工作的通知.doc
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5年1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